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以下問題: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面積、裝修情況,產權及產權人;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一家居住、還是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但如是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