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自古以來就有,古時一般都是男子繼承家產,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男女平等”思想的已深入人心,但是不可避免的還存在“傳男不傳女”的思想。那么關于繼承方面的問題,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呢?按照慣例,我不敘述法條,直接說自己的理解給大家談談關于繼承方面的問題。
繼承分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繼承。下面我按照繼承效力從大到小的順序簡單說明下。
首先,遺贈繼承,也即遺贈扶養協議,就是財產所有人跟親屬以外的人鑒定一個協議“你負責養老送終,我的財產由你繼承”。
其次,遺囑繼承,也就是財產所有人在生前立遺囑分配自己合法的財產,遺囑類型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等,只要符合生效條件,這些遺囑都是有效的。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大,以最后立的遺囑為準,但是,公證遺囑只能被公證遺囑代替,其他遺囑不能代替公證遺囑。
最后,法定繼承,這個是法律規定的繼承方式,由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一般是由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來平均分配。
結尾之處,再給大家排序一下:遺贈撫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上訴如能幫助你,不甚欣慰,如想更加詳細了解,可以致電我們或到我們律所面談。謝謝!